■ 適用對象(往生後八小時之內,可申請福智安寧關懷班安排助念)
1.學員本人
2.學員本人的一等親 (父母、公婆、岳父母、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)
3.福智僧團法師的一等親及二等血親 (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兄弟姐妹、內外孫子女)
4.福智全職人員的一等親及二等血親
■ 申請時間:06:00~22:00
■ 助念時間:07:00~24:00 (往生後八小時內)
■申請時聯絡對象:
第1順位:研討班幹部
第2順位:事業體義工單位幹部
第3順位:各教室安寧關懷班窗口。若已申請安寧關懷者,可直接連絡主關懷。
《助念申請》 請提供以下資料給班長申請用
申請人:研討班,姓名,聯絡電話 (班長:姓名)
往生者:稱謂/姓名(若是研討班或長青班學員請註明班級)
往生時間:日期+時間(時間請採24小時制,並請說明幾點幾分)
助念地點:
相應佛號:
回向希願處:(請擇一)
(A) 往生極樂國 圓成菩提道
(B) 往生人趣,童貞出家,學弘宗大師圓滿教法
另外,請提供以下相關訊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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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體是否已到達助念地點?預計幾點到達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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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念地點是否有人數限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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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儀社有無安排念誦腳尾經?預計幾點結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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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是申請人是法人聘用人員,請告知所屬單位及主管姓名,才能同時通知人資及相關單位。